上海代理记账公司:一家小规模纳税人,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请问在享受优惠时该如何填报申报表?

作者:公司注册 来源:工商注册 发布日期:2022-10-25 08:52:11 浏览次数:273

一家小规模纳税人,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请问在享受优惠时该如何填报申报表?


答: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,下同)的,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”或者“未达起征点销售额”相关栏次。


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“其他免税销售额”栏次及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》对应栏次。


来源:上海税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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