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代理记账公司: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 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

作者:代理记账 来源:代理记账 发布日期:2022-10-25 06:55:31 浏览次数:237

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


享受主体: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


优惠内容:


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,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%减征;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,各省(区、市)财政、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、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,在应缴费额50%的幅度内减征。


享受条件:


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,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%减征;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,各省(区、市)财政、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、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,在应缴费额50%的幅度内减征。各省(区、市)财政、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、中共中央宣传部。



请进
提交留言
收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