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代理记账公司: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当月并不开具销售发票会计如何处理

作者:工商注册 来源: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:2022-10-23 18:48:51 浏览次数:111

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当月并不开具销售发票会计如何处理


购销双方合同约定“发货后三个月收款”的,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“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”。账务处理如下:


1)发出商品时,

借:分期收款发出商品

贷:库存商品


2)开出发票时,

借:应收账款--××公司

贷:应交增值税--销项税额


商品销售收入


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

借:商品销售成本

贷:分期收款发出商品


3)收到货款时,


借:银行存款

贷:应收账款--××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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